南充市商务和粮食局

人气指数:3 页面更新时间:2022-03-3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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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商务和粮食局,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南充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2010〕65号),设立南充市商务和粮食局(简称市商务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职职责
(一)贯彻执行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商务和粮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商务和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生猪屠宰活动、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以及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本本区域内技术进出口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做好涉及本地区企业反倾销案件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报送系统,评估国外反倾销对本地区出口贸易的影响。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南充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市商务和粮食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全市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市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
 (十五)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代储企业、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十八)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十九)制订商务和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商务和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指导下属学校的改革和管理。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全市茧丝绸行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协调茧丝绸行业贸、工、农产业化发展。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17-2320607

单位地址:南充市玉带中路一段33号、驻春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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